“创变”践行德治 “笃行”推进法治
——区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严永良谈新时代“上虞精神”
本报记者 宋彦佩
“‘明德尚贤 创变笃行’的新时代‘上虞精神’提炼得很好。”12月23日,谈到新时代“上虞精神”意义时,区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严永良表示,它既是新时期“上虞精神”的忠实传承,更是新时代“上虞精神”的准确表述;“精神”的文化底蕴更显厚实、时代气息更加浓郁;“精神”的意蕴更丰、站位更高,因而引领意义更大。
如何具体理解新时代“上虞精神”?严永良说,就明德而言,德性完美的“明德始祖”虞舜是插在中华传统美德高地的一面旗帜,以“孝”为内核,彰扬完美德性“明明德”,是上虞人民的历史叙说和接续践行。而尚贤,上虞更是由来已久,自虞舜而降,贤人辈出,灿若星辰。及至当今,因为尚贤,上虞“青蓝工程”顺风顺水,乡贤精神薪火相传,“青春之城”呼之欲出。“创变”的表述更切时代脉搏,“创”是主动的,有目的的;“变”是自然的,一切都在变。创是主动求变,与时俱进、主动求变下的变自然不是自然的变,而是人们追求的日臻美好的变。
“新时代‘上虞精神’最接地气、最能感召人的是‘笃行’,也就是忠实地践行。”严永良说,中国古代唯物主义思想家、上虞先贤王充提出“疾虚妄”“务实诚”,这是他的著作《论衡》的基本精神,说的是文学、写作,但也可以说做事,“疾虚妄”“务实诚”就是“笃行”。像历时30多年的围涂征战是那个时代上虞人民的“笃行”,校企合作、发展乡镇企业是经济领域上虞人民的“笃行”,溯源孝德文化、倡扬家国情怀是文化领域上虞人民的“笃行”,公共交通公营改革是民生领域上虞人民的“笃行”……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唯有“笃行”,才有发展的前景和美好的明天。
严永良表示,践行新时代“上虞精神”,路径千条万条,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枫桥经验”为蓝本,挖掘和研究上虞先贤王充法治文化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扎扎实实地写在上虞大地上。
“法律与道德从来都是互补的,新时代‘上虞精神’四词八字,具有法律的屏障和道德的基础。”严永良说,我们要遵从以法律为底线的时代道德,尊重以明德为座右铭的社会贤达;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追求,不断“创变”践行德治,更要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信念,潜心“笃行”推进法治,从而谱写出具有辨识度的“法治上虞”新篇章,不断提升上虞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