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节食不运动 减肥药有奇效?
销售“违禁”减肥药 三人触犯刑法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杨晓双 通讯员 孙珺) “一疗程10小包,‘一粒瘦’减肥药有奇效。”“不节食不运动,轻松又健康。”嫌疑人王某等三人通过购入涉案减肥胶囊,谋取非法利益。9月13日,区人民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卓某、吕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到一年八个月不等,缓刑1年2个月到2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据了解,市民小美(化名)偶然间在朋友圈看到减肥药信息,心动不已。小美在朋友的强烈推荐下购买了一个疗程的“一粒瘦”。服用胶囊后,小美出现口渴、恶心、睡眠不好、吃不下饭等症状。“‘一粒瘦’没有成分说明、没有合格证,就是一款三无产品。”小美服用减肥药身体出现症状后,才发现问题。
经查,嫌疑人王某等三人在无药品出售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一粒瘦”减肥药给多人。今年4月29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该案提起公诉。
据了解,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可以起到一定的控制食欲作用,但其对人体健康具有危害。2010年,国家药监局就发布通知,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生产、销售和使用。2012年将西布曲明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非法生产、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食品,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商家一定要合法经营,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瘦身产品,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在网络平台选购产品时,一定要擦亮双眼,理性消费,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自觉杜绝“三无”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