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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要闻

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听取和审议中期财政规划(2022-2024年)编制情况等报告

  本报讯 (记者 宋彦佩) 5月26日下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坚,副主任潘立峰、徐志华、方静、黄梅龙、胡宝荣、王文松等出席会议;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胡玲萍,区政府党组成员郑龑,区人民法院院长朱淼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红等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章颖芳应邀到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中期财政规划(2022-2024年)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上会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提请设立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常委会有关制度。

  关于中期财政规划,陈坚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编制中期财政规划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政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进一步夯实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基础;要科学预测中期财政收入,精准确定可支配财政资源,加强各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提高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质量。

  对于上会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陈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两个局的预算执行情况表示肯定,同时希望两个局在会后梳理吸纳各方有效意见建议,切实抓好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不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他强调,预算编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各政府部门要持续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切实加强预测分析,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项目和资金的跟踪检查,科学合理开展部门预算调整;各审计监督部门及专家要持续增强部门预算监督的精准性,尽可能地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帮助部门提高预算管理的能力。

  针对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陈坚对此项工作表示满意,他表示,2021年,围绕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举措扎实有效,问题整改有力,我区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就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他强调,要坚持理论引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坚持目标导向,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生态环保事业发展;坚持依法治理,以法律制度维护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坚持群众路线,以全社会参与推动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开展,形成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会议还对2021年度上会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同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陈坚为新任命干部颁发任命书,新任命干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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