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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新闻·民生

禁渔期非法捕捞,严查!

上虞公安查处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每年的3月至6月,是鱼类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实施禁渔能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但总有人铤而走险。近日,上虞公安重拳出击,查处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摸黑蹲守

  抓获“电鱼”嫌疑人2名

  近日,梁湖派出所民警发现,杭州湾上虞经开区九六丘直河的河道内,深夜时常出现点点灯光,并伴随细微的电流声与船只破开水面的声音。而天亮后,河面漂浮着大量小鱼,让人触目惊心。

  “这一定是有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经连续数日摸黑蹲守,梁湖派出所与新区派出所联合行动,成功将两名正在电捕鱼的男子陈某、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陈某与徐某交代两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结伙使用电瓶电叉等工具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

  据交代,两人在明知当前正处于禁渔期的前提下,仍采取一人划船一人电鱼的分工方式,在数小时内非法捕捞鲤鱼、鲫鱼等鱼类共计487尾,总重量60余斤。经渔政部门现场勘验,该水域为禁渔区域。目前,陈某及徐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快速出击

  抓获“非捕”“电捕”

  5月8日凌晨3点,小越派出所在接群众举报后快速出击,在上虞港闸口抓获正欲撒网的王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据交代,三人自4月起在附近水域非法捕捞鳗鱼苗8次,非法获利1万余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独有偶,曹娥派出所在例行巡逻途中至曹娥街道一河道附近时,将正在非法捕捞的徐某等人抓获。经查证,嫌疑人徐某采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鲫鱼、黄鳝等223条,现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渔期,上虞公安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加大对非法捕捞案件的查处力度,以维护渔业水域生态平衡,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上虞日报 新闻·民生 00003 禁渔期非法捕捞,严查! 2022-05-19 6081693 2 2022年05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