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化身庭外调解“外挂”
小越法庭“政协委员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本报讯 (记者 冯楠 通讯员 朱春芳 丁奕) “心结解了,人也轻松了。”近日,通过小越法庭“政协委员调解工作室”的悉心调解,一起历经反复的伤残事故赔偿纠纷终于翻了篇,作为受伤当事人的周某也因此放下执念,不再纠结。
事情要从2019年4月说起。周某在为吴某搬运家具途中,因捆绑绳索断裂导致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于当年11月达成赔偿协议,由吴某赔偿给周某7.3万元。之后,周某又去做了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为构成9级伤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对照伤残等级对应的法定赔偿金额,周某认为与原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因而提起诉讼,后又撤诉。但双方就事故中的责任分担问题仍存在较大分歧。为切实化解这一纠纷,小越法庭将该案移交给“政协委员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如果起诉,周某最终能不能胜诉;即使胜诉,被告会不会执行到位,这些都是未知数。”区政协委员、浙江泽厚(绍兴)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光全接手后,对这起纠纷进行了全面回顾,也走访了周某所在村委,还与双方律师交流了意见。在具体调解中,朱光全从法律与情理角度进行分析说理:首先周某的起诉行为已经过了“除斥期间”,即为法律规定某项权利存在的期间,因而失去了胜诉权;二来考虑到受伤一事对周某个人及其家庭生计带来的较大影响,建议吴某予以适当补偿。同时,小越法庭也为其积极申报司法救助,争取将司法的温暖传递给困难当事人。
“政协委员来自各行各业,有专业优势也有较高威信,其实很适合做调解工作。”小越法庭负责人介绍,自去年9月该法庭设立“政协委员调解工作室”以来,委员们充分发挥懂行人、内行人及自身公信力强、与群众联系密切等优势,积极参与庭外公益调解,成为基层矛盾纠纷大调解中的一股重要力量。据统计,目前由政协委员参与调解的成功率达到了90%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激发更多政协委员参与热情,更好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区政协与区人民法院还联合出台了《政协委员参与人民法庭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规程(试行)》。接下来,双方也将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不断扩充委员力量,按需、对口投入到日常调解中,力求调解内容专而深、调解过程细而实、成果转化快而优,持续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