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师发展中心出台新办法
规范教育教学研究评比
本报讯 (通讯员 丁立军 记者 陈婷) 近日,区教师发展中心出台《上虞区2022年教育教学研究评比办法》,就全区各项教育教学研究评比作出规范化规定。
据悉,全区教育教学研究评比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和“品质课堂评比”两大类别,各学科(或领域)分别实施。
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包括“学科教学论文评比”“教育专项研究论文(案例)评比”两个类别,每年评比一次,参评论文应围绕各学科(领域)规定的研究主题,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学科性和实践性。部分学科论文实行跨学段评比,专项研究论文全部实行跨学段评比。
“品质课堂”优质课评比,旨在以评比为载体,立足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体现“品质课堂”的七大要素,开展学科核心素养观照下的品质课堂的实践与探索,充分体现资源与技术在学科课堂教学中的融入与运用。各学科每两年评比一次,其中中小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综合实践等学科,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轮流举行,三年一轮;义教段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分小学、初中两个学段轮流举办,两年一轮。参评绍兴市优质课实施综合遴选方式,在自愿报名基础上,对近三届上虞区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经综合考评后产生参赛名单。
《办法》规范了明确类别、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聘请评委、组织评比、发文公布等评比程序。论文参评中,各小学、初中以学区为单位负责择优选送,各高中以校为单位择优选送;评比结果由区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发文公布并发放证书。
《办法》还就教学研究评选科目(项目)和联系人、学科教学论文主题等作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