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资源 护航曹娥江
——世界水日“护水卫士”巡河记
本报记者 冯洁娜
3月22日是“世界水日”。上午9点多,曹娥江湿地公园码头,“护水卫士”们乘着巡逻船出发了。这次的“护水卫士”队伍更加庞大,区人民法院法官、区水政执法大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家边巡逻边商讨,都是为了一个目的:保护水资源、护航曹娥江。
天上细雨霏霏,江面水波荡漾,一片江南好风光。“这几年大家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不断增强了。”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孙芳芳率先开口,她说这从一组数据可以看出来:2018年区人民法院审理非法捕捞案件为29件,这几年案件逐渐减少,去年仅为2起。2021年,区人民法院与曹娥江流经的其余8个地区的基层法院共同建立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为更好地修复生态环境,区人民法院还与区渔政执法部门出台《关于建立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渔业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生态损害修复司法机制的实施意见》,已向刑事被告人发放“放养令”112份,司法修复增殖放养鱼苗1790万尾,有效实现了打击犯罪和保护生态并重。
看着曹娥江沿岸的秀美风光,区水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金峰不由地说:“‘一江两岸’风景直沁人心,但如果岸边多了些破木板、旧板材搭建的钓鱼台,真是大煞风景,也破坏了水环境,我们将下大力气彻底铲除。”为了恢复曹娥江自然风貌,区水政执法大队开展经常性巡逻,坚决拆除私自在曹娥江沿岸的违规搭建。近年来,我区全力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正在大家商讨如何进一步保护水环境时,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樊坚峰手机响起了案件处理提示音。原来通过与水上派出所、水政、海事等单位共享“天眼”监控,执法队员现场处罚了一起非法电鱼行为。记者了解到,在多方努力下,通过实地调研、科学布点,曹娥江流域重点区域已实现全时段、全方位的“天眼”监管。
天上有“眼”,地上有“网”。近年来,区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联合多部门开展“拉网式”巡逻。通过巡查、调查、走访等形式,排摸线索,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盗窃鱼虾等违法犯罪。水资源保护涉及乡镇街道、水政、渔政等多个部门单位,如今以水资源保护工作为契机,各个战线的“护水卫士”们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扩大护水成效和影响力。
“河湖监管,需要发挥部门合力,协同联动,共商共建共享。”参加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也纷纷建言献策。区人大代表厉利青表示,我们将积极呼吁节约用水,珍惜水环境,司法机关也要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