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选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人民政府区长
选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选举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本报讯 (记者 张诚) 2月22日上午,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本次大会执行主席陶关锋、陈坚、金进富、赵文中、许建超、潘立峰、徐志华、方静、黄梅龙和区领导胡宝荣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大会执行主席姚启盛、杨闰世、陈建华、夏炎军、徐桦表在主席台就座。区领导金山中、夏永江、胡玲萍、朱淼蛟、何红在主席台就座。会议由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黄梅龙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285名,实到代表282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总监票人名单。
大会选举按照《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的规定,依法选举陈坚为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金进富为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区长;潘立峰、徐志华、方静、黄梅龙、胡宝荣、王文松为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金山中、朱江桥、魏国剑、黄俊毅、阮程华、孙伟琴、王成毅为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胡玲萍为绍兴市上虞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朱淼蛟为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院长。大会依法选举何红为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大会选举了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了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