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何红代理绍兴市上虞区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1月15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
何红代理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和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
何红代理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和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