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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要闻

深化“法治浙江”建设
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区

“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研讨会在我区召开

  本报讯 (记者 张汉锋) 2021年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也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周年。

  10月16日上午,由浙江省法学会法治浙江研究院、浙江工商大学法治浙江研究院主办的“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研讨会在我区召开,来自浙江省司法厅、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省委党校、浙江省社科院、宁波大学、浙江警察学院等二十余家单位的六十余名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汇聚一堂,共商“法治浙江”建设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道路。

  在研讨会上,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蒋建森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蒋建森在宣讲中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标志着我国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变化,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真正理解“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语义并予以践行。要保持历史眼光、发展视角和全局视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站位低姿态,坚持问题导向,当好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

  会议共分为“法治浙江”建设交流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研讨两个环节,与会嘉宾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浙江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与讨论。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处长王钢阐明了法治浙江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联系。法治浙江研究院院长叶肖华深入分析了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法治浙江建设的实践探索与发展道路。浙江警察学院副书记黄兴瑞从理论维度、历史维度和实践维度论述新时代“枫桥经验”应当建构治理共同体。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童志锋细致剖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浙江萌发的方法路径、政治指引与核心内涵。浙江振才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建才等结合各自的工作实践阐述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路径与现实举措。

  研讨会进一步深刻认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为在新起点上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加快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区提供了精神动力和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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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4894597 2 2021年10月1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