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兑现民办
博物馆扶持资金
本报讯 (通讯员 赵军书) 近日,区财政追加下达民办博物馆扶持资金108.56万元,具体由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拨付。
根据《上虞区扶持民办博物馆实施办法》、《上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核并公示,对浙江中鑫艺术博物馆等4家民办博物馆进行补助,共计108.56万元,其中浙江中鑫艺术博物馆、绍兴市上虞区星辰工业博物馆、绍兴市上虞区会稽金石博物馆、绍兴市上虞区江南文房博物馆分别获得补助24、29.11、31.49和23.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