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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闻·综合

区检察院成功办理首例
跨省联合司法救助案件

跨省联合救助 传递法治温度

  本报讯 (通讯员 陈根钿 记者 杨晓双 )“10.5万元的救助金已经到账了。谢谢你们,让我们一家人的生活重新有了希望!”近日,区检察院承办人接到孙某甲妹妹的来电,称其哥哥一家已经收到了这笔国家司法救助金,并一再向上虞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10月12日,区检察院收到一份来自山东的司法救助金申请书,申请人称其4人分别系孙某乙交通肇事案死者孙某甲的父母及两个儿子。原来,孙某甲是山东省枣庄峄城区人,出事前在上虞打工。2019年12月15日晚,孙某甲乘坐孙某乙无牌三轮摩托车回家途中,因孙某乙酒后驾车不稳,造成孙某甲意外跌落于第二天死亡的事故。经法院审理,孙某乙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家属177万余元。但孙某乙无经济能力,最终只赔付被害人家属5万元丧葬费。孙某甲的突然离世,对其家庭造成了沉重打击,控申部门检察官接到刑检部门移送的救助线索后,告知孙某甲的家属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在收到孙某甲一家的司法救助申请后,区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驱车千里至孙某甲一家所在的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在当地检察机关的协同帮助下,前往有关单位核实,调取申请人家庭情况及相关材料。核查中,检察官获知孙某甲是家中的顶梁柱,也是家庭的唯一经济来源,其父母均为残疾人,持有二级残疾证,长子技校毕业无稳定工作,次子在当地一中学上学,妻子于多年前已离家,至今杳无音信。孙某甲的意外逝世,使得这个贫困户家庭雪上加霜。

  孙某甲一家情况实属艰难,而检察机关的救助能力有限,如何破解这个困局?经汇报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多次联系公安、法院召开司法救助相关会议,最终为孙某甲一家争取到了公检法三家共1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在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的同时,区检察院还联系峄城区检察院同步启动跨省联合救助。由于司法救助金额较高,11月19日,区检察院主动邀请政法委、法院、公安代表,检察机关承办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上虞、峄城两地的社会各界代表,开展拟司法救助远程视频听证会。在两地检察长的主持下,听证员们纷纷对孙某甲一家的境遇表示同情,一致同意发放10.5万元司法救助金。

  听证会后,视频那头的七旬老人孙某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谢谢”。几日后,救助金就按时打入孙某甲家人的账户中。

  据悉,这起公检法三家联合开展的司法救助是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跨省联合司法救助案件。“扶贫扶困,更要注重扶志扶智。检察机关的综合救助,既要传递司法温度,更要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带领当事人走出困境。”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斌表示,下一步,该院将联合峄城区检察院帮助孙某甲长子在山东当地找一份稳定工作,发挥其所长,为这个家庭后续发展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上虞日报 新闻·综合 00002 跨省联合救助 传递法治温度 2020-11-28 3198311 2 2020年11月2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