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新闻·综合

干部政策落实和党政职能部门的恢复

  为落实干部政策,在中共绍兴地委的要求下,上虞除了加强对组织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外,还调派有组织工作经验的老干部到部门担任领导工作,区、社也基本配齐组织干部。1972年3月7日,绍兴地委向各县传达关于抓紧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指示。中共上虞县委随即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分析前阶段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情况,强调要树立“全面落实、彻底落实”的思想,研究具体措施,促进党的干部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对疑案难案,要求下决心认真分析研究,分清是证据问题还是认识问题,是政策上、工作上的问题还是思想上、认识上的问题,做到对症下药,抓准抓好。

     对尚未解放的干部,县委逐个作出分析,特别是对尚未解放的原县委常委、副县长以上干部,要求弄清事实,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统一认识,给予解放;对已解放但尚未使用的干部,经过逐一进行分析,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安排适当的职务;对已经使用的干部,根据本人表现和党的政策,也作出适当调整;对老弱病残的干部,则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对已作出处理的干部,按政策进行复查。至1972年底,大部分干部已从被审查中解放出来。全县原公社副主任以上干部共365名,已解放360名,占98.6%;已使用348名,占解放总数的96.7%。全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以上干部11名,已解放8名,占73%;已使用6名,占解放总数的75%。

    1973年2月,中共浙江省委决定王淮亭任中共上虞县委书记,董士元任副书记。5月,中共绍兴地委任命吴传甫为县委常委。11月,省委决定陈光裕任县委副书记,绍兴地委任命戴叔千为县委常委。

     调整充实后的县委,恢复建立了部分党政机构。1973年1月,恢复建立了县人民法院,并建立8个区、镇人民法庭。3月,恢复建立上虞县公安局,同时撤销上虞县革委会人民保卫组。7月,经绍兴地委批准,恢复建立章镇、崧厦、东关、丰惠、小越、下管6个区委,同时撤销各区党的核心小组。

  在此前后,群团组织也开始恢复建立。1971年12月28日至31日,共青团上虞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952名,会议选举产生共青团上虞县第六届委员会,恢复团县委工作。至1973年,先后恢复59个社(镇)团委。当年,少先队组织也得到恢复。1973年6月26日至29日,上虞县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990名,选举产生上虞县妇女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恢复县妇联工作。11月14日至18日,上虞县工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436名,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大精神,继续搞好批林整风运动,选举产生了县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恢复县总工会工作。


上虞日报 新闻·综合 00002 干部政策落实和党政职能部门的恢复 2020-11-06 上虞日报2020-11-0600006 2 2020年11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