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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新闻·民生

曝光‖这些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请整改!

  1、隐患单位:百官街道高丰家园小区

  存在的火灾隐患:

  (一)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无法正常使用;

  (二)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

  (三)消控室主机瘫痪无法正常使用;

  (四)建筑内部分防火卷帘、防火门损坏;

  (五)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

  (六)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应急联动机制不健全。

  2、隐患单位:鸿天城南工业园区

  存在的火灾隐患:

  (一)绍兴市泰乐包装有限公司:1#幢3层占地面积超过1500m2丙类成品仓库;绍兴市创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幢2层占地面积超过1500m2丙类仓库;绍兴上虞网创贸易有限公司:3幢3层占地面积超过1500m2丙类仓库均未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二)绍兴市创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幢1层原料仓库和生产车间采用泡沫夹芯材料分隔不符合要求;生产车间排烟不符合要求。

  (三)鸿天城南工业园区内消防车道被占用,堵塞;不符合要求;

  (四)工业园区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损坏;

  (五)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

  (六)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应急联动机制不健全;

  (七)员工培训不到位。

  3、隐患单位:绍兴上虞东山精密塑胶有限公司

  存在的火灾隐患:

  (一)丙类厂房、仓库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二)丙类车间与仓库防火分隔不到位;

  (三)部分防火门及配件损坏;

  (四)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

  (五)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应急联动机制不健全;员工培训不到位。

  4、隐患单位:浙江万宏包装有限公司

  存在的火灾隐患:

  (一)消防稳压设备瘫痪,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

  (二)部分楼层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防设施;

  (三)部分区域疏散指示灯具和应急照明灯设置不符合要求;

  (四)建筑内部使用泡沫芯材板材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

  (五)仓库与其他生产区域未防火分隔;

  (六)危险品仓库与其他区域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未靠外墙设置;

  (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未建立微型消防站,员工培训不到位。

崧厦清枫雅苑翰林花苑住宅安置余房及营业房拍卖公告

  经有关单位核准,定于2020年5月09日上午9点30分在上虞区产权交易公司205室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17、位于上虞区崧厦镇清枫雅苑住宅17套,住宅总证载建筑面积70.43㎡-141.20㎡不等(用途:住宅,类型:出让),起拍价57.77万元-106.41万元不等。

  18-41、位于上虞区崧厦镇翰林花苑24套住宅房,建筑面积122.39㎡-139.82㎡不等(用途:住宅,类型:出让),起拍价89.49万元-105.10万元不等。

  42、位于上虞区崧厦镇裕德路1套营业房,建筑面积241.81㎡(用途:商业服务,类型:出让),起拍价205.54万元。

  43-47、位于上虞区崧厦镇通济路5套营业房,建筑面积80.42㎡-256.34㎡不等(用途:商业服务,类型:出让),起拍价61.12万元-179.44万元不等。

  注:以每套住宅、营业房为一个标的进行拍卖,共计47个标的(详见拍卖清单)。以上标的具体面积、品质以看样现状为准。

  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20年5月07日、5月0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上虞区百官街道德盛路15号锦瑞大厦13楼1302室;

  看样时间:2020年5月07日、5月0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到标的物现场看样;看样联系电话:13515757708,联系人:周先生;

  报名及房屋清单联系电话:13735391390(微信同号),联系人:吴先生。

  三、报名事项:

  报名材料:单位报名的需随带有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公章,自然人报名的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或由委托人签字。

  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标(如意向竞得多个标的,保证金需累计缴纳,均不计息),竞买保证金缴纳单位及账户:绍兴致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虞城支行,银行账号:201000136191201。报名时须向拍卖公司支付资料费50元/位。

  注:缴款人、报名人姓名须与拍得标的后产权证过户中的姓名相一致,不予更名。

  绍兴致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上虞区城北53号地块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

  1.取消规划条件书中第五条第(七)款“市政管线:地块内确需保留的地下管线情况: 无 。”内容。

  2.规划条件书中第七条第(八)款中“16、地块西侧有现状电缆井,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电缆井的保护工作。”调整为“16、地块西侧有现状电缆井,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电缆井及相应地下电缆的保护工作。”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4日


上虞日报 新闻·民生 00003 曝光‖这些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请整改! 2020-04-24 上虞日报2020-04-2400006;上虞日报2020-04-2400005;上虞日报2020-04-2400007;上虞日报2020-04-2400008 2 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