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3至100万元不等,总额不超有效投入的80%
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可补助
本报讯 (通讯员 赵军书) 近日,区财政局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制订出台《上虞区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工程奖励补助办法》。
该“办法”所指的奖励补助项目为:省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乡镇街道级全民健身中心、村级(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游泳池(含拆装式游泳池、非标准游泳池),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体育公园及体育设施进公园,百姓健身房及其他新增项目。
对上述项目经验收通过后,区财政将给予3至100万元不等的奖补;其他新增建设项目,根据上级奖补金额进行1:1配套奖励补助,项目奖补总额不超过实际有效投入额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