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把握民企司法需求办理案件
区检察院用行动写好检察办案的“后半篇文章”
“你们要以案为诫,珍惜机会,合法经营。”近日,区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张金强通过九宫格远程视频的方式,集中对3家被不起诉单位、8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不起诉宣告与涉企风险提示。
疫情期间,区检察院为免除涉案企业的后顾之忧,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嫌疑人先不起诉,但要求补缴行政罚款,帮助和支持民营企业平稳有序恢复生产。
在当前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企业复产复工的大背景下,区检察院重视涉企案件办理,精准把握民营企业司法需求,用行动诠释如何写好检察办案的“后半篇文章”。
区检察院以服务辖区内建筑、化工两大特色产业为切入点,建立“一行业一专班”工作机制,点对点深入企业一线,面对面收集问题、困难和诉求,结合不同行业特征,为企业“量身定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控指南,助推企业稳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2月份以来共计督查指导企业20多家,得到广泛点赞。
通过不断深化“三服务”活动,以服务对象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为调研重点,区检察院对该公司及我区其他建筑企业的民事涉诉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总结出建筑企业涉民事诉讼四大风险点,并上报区委区政府,提醒在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节点紧盯风险防范。
针对建筑领域刑事犯罪案件频发,区检察院梳理总结近5年辖区内此类案件主要特点及多发原因,对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司法机关分别提出建议,以《建筑领域刑事检察白皮书》形式发送,推动形成促进建筑企业健康发展有效合力。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召开建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会,详细解读《建筑领域刑事检察白皮书》,为企业代表答疑解惑。
区检察院出台《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工作办法》,建立涉企案件提前介入、捕前诉前走访、重大案件请示报告、追赃挽损、案后总结归档等机制,全面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同时,做深做细服务民企工作,坚持办案解难两手抓,最大限度为受侵害企业挽回损失。去年年底,区检察院在办理宁波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时了解到,该公司对受害企业上虞某电器公司还有30多万元欠款未还,而对于面临流动资金暂时短缺的受害企业而言,能及时回收欠款,犹如一场“及时雨”。区检察院积极协调,督促宁波某公司履行债务,在归还部分欠款之余签订还款承诺书,为小微企业复工释放更多的资金“活水”。
此外,区检察院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积极落实涉企案件“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要求,通过走访全面掌握企业情况,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