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清廉村社”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
建设“清廉村社” 推动基层治理
本报讯 (记者 陈黎超) 4月9日上午,我区在百官街道文化社区召开“清廉村社”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浙考察时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清廉村社”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2018年起,我区制定计划、落实标准,用3年时间大力推进“清廉村社”标准化建设。创设“五清三好”载体,明确“干部清正、作风清朗、事务清爽、用权清晰、民风清淳”15条标准以及“党员干部口碑好、制度机制执行好、村社发展业绩好”7条标准,坚持标准化引领、项目化推进,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大力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目前,全区已创成示范型“清廉村社”69个,创成规范型“清廉村社”214个,形成“清廉村社”示范带3条,农村基层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和谐。
会议指出,“清廉村社”标准化建设是“清廉上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起着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当前,我区“清廉村社”标准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果,涌现出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如出台村级工程回避制度,推进村级工程“双查双保”中介监管,完善村社干部责任追究办法,深化农村基层干部“二十条”负面清单,创建村级“三务”栏上、屏上、掌上“三上”全公开模式等。这些积极有效的做法,让全区村社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会议强调,今年是“清廉村社”标准化建设的第三个年头,要对标上级有关精神,咬定“基层清廉建设示范区”目标,抓紧时间补短板,坚决啃下硬骨头。要坚持区镇村三级联动,“两个责任”一体落实,发挥好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组织负责人的示范带头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村社专职工作者建设,加大信访“清淤”力度,推进“三资”合同和村级工程专项治理,加强清廉文化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
会议通报了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并书面通报6起村监委成员履职不力或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