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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提起公诉

偷拿室友手机转走存款还贷了款

  本报讯 (记者 杨晓双 通讯员 王颖) 平时当亲兄弟一般往来的室友,背后竟打着鬼主意,趁人不备以借贷、转账等方式偷盗室友钱财。3月24日,区检察院对被告人洪某以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我的微信、支付宝收到了贷款还款账单,可我从没在这些平台上贷过款,这究竟是怎么回事?”2019年12月26日,公安机关民警接到朱某报警,称自己的微信微粒贷和支付宝蚂蚁借呗通过借贷的方式被人偷了54000元。隔天,朱某再次来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称经过银行流水查清了被盗的钱款数目共计87989.45元。

  朱某报警同日,洪某亦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原来,朱某和洪某都是某公司的员工,经公司安排,住在同一间宿舍。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两人成了好兄弟。两人无话不说,互相熟知感情状况、生活琐事、家庭情况,就连朱某两台手机的登录密码和支付宝、微信的支付密码,洪某都一清二楚。

  或许是这紧密联系的生活,给洪某后来的犯罪埋下了伏笔。在掌握朱某的支付宝、微信支付密码后,手头不太宽裕的洪某动起了歪脑筋。2019年12月23日凌晨,趁朱某熟睡之际,洪某偷拿朱某手机,通过其手机短信验证码在微信微粒贷上分次贷款共46000元,在支付宝蚂蚁借呗中贷款8000元,以微信和支付宝的转账、提现方式转至自己的银行卡。做完了这些,洪某悄悄地将朱某手机放回了原位。当天,洪某一直胆战心惊,生怕朱某发现后前来问罪,不想朱某却一直没有动静,还像往日一般工作、生活。

  尝到了甜头的洪某又有了偷钱的念头。第二天,洪某发现朱某将其中一只手机留在家中便出门上班了。洪某知道,时机又到了。他立即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登录了朱某的支付宝,以转账、提现的方式转走了其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中的5000元余额,后又发现其花呗还有额度,就借一朋友店铺二维码以扫码方式转走了10000元(实际损失9989.45元)。这还不够,洪某又用朱某手机在其交通银行信用卡上贷款19000元,通过提现、转账的方式转至自己的银行卡账户。

  3月4日,该案移送区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检察官发现,洪某的盗窃方式较为新颖,其窃取的大部分金额是通过冒用朱某身份向网上借贷机构借贷所得。并且案件中这些借贷机构在发放借款时也仅核验了当事人绑定手机的短信验证码,并未对借贷人的身份进一步核实确认,这也使得洪某的盗窃能够最终得逞。

  检察官认为,这种表面上给予借款人便利,实际却增加个人安全风险的借贷流程,难免被不法之徒利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亟须规范。在此,检察官也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谨慎使用手机登录密码等信息,以防止他人窃取,损害自身权益。


上虞日报 新闻·民生 00003 偷拿室友手机转走存款还贷了款 2020-03-30 11819861 2 2020年03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