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调解助小微
两全其美不折腾
本报讯 (记者 杨晓双 通讯员 马玲玲) “欠钱的根本不是我,法院为什么要我还钱?”近日,在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前来申诉的案件被告任某愤愤不平,寻求检察机关帮助。
原来任某几年前家中装修,由其朋友陈某承包。一天,陈某订购的一车地板材料到货,但陈某当时因事外出,便电话委托了任某替他签收,二人约定等到陈某回来后,自会向材料店结清货款。
没想到的是,不久后陈某资金链断裂,根本无力清偿货款。眼见拿不到材料款了,材料店老板王某急了,几次交涉无果后,便一纸诉状将任某告上了法庭。任某当时并未到庭应诉,王某赢了官司。
有了法院的判决支持,王某很快通过执行程序从任某那里拿到了货款。可这下任某不乐意了,她不过就是帮了朋友一个小忙,结果却是自己埋了单。
“因为我长期居住在巴西,也就偶尔回国一趟。所以当时法院给我送传票,我并不在家。送快递的人让我女儿签了个名就算送到了,可我女儿那时都还没满16周岁,这种送达怎么能够算数?”任某解释她当时不参加开庭的原因。在案子判下后,法院让任某交钱。任某遂找到陈某,陈某表示他确实理亏,但因为手头紧,让任某先把钱通过法院付给王某,为此陈某给任某写了一张欠条作为凭据。任某念及朋友之情,同意了陈某的想法,将10余万元付给了王某。但此后陈某一直未把拖欠的钱还给任某。无奈之下,任某了解到区检察院有部室专管判错的案子。近日,她带齐材料回国后就找到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检察机关在受理案件后,经过多方面调查核实,确认任某所言属实。
“这笔钱我早就已经作为货款在流动了,若是突然拿出来,我的资金链会面临断裂的风险。”材料店老板王某向检察人员说明了自己的难处,同时他也担心若是把钱退给任某后再去起诉陈某,依照陈某现在的处境,这笔材料款很难要回。
考虑到本案中,任某在执行过程中已履行了付款义务,区检察院决定因时制宜,具体案件具体处理,在保证任某实际权益不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尽量“不折腾”小微企业。于是,区检察院以包工头陈某为突破口,对其进行多次面谈沟通,分析利弊、权衡得失,最终促使其想办法还清了欠任某的10余万元。至此三方和解,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