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
对“以药膳名义
吃野味”说不
3月2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出公告,发布《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不得以药膳的名义食用或者生产经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见3月3日新浪财经)
有些人敢“吃”善“吃”,怕也是出了名的,不管是野外长的、山里跑的,还是天上飞的、水里游的,都会捕而吃之。诸如鳄鱼、穿山甲、果子狸之类的野生动物,只要碰得到、抓得着,便照吃不误。诚然,有的人是为着“炫富”而吃,有的是为了“面子”而吃,也有的是为了“好奇”而吃,但更多的却是奔着“大补”而吃,换言之,有人将吃野生动物与“药膳补身”画上了等号。于是乎,吃野生动物便从此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
野生动物真的“好吃”且“大补”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最近,笔者从第4期《新民周刊》上读到一篇《我的野味考》:“三十年前在吉林,有人从猎户那里弄来一块虎肉请我,红黢黢烧了一大锅,说什么‘天上龙肉,地上虎肉’。我很好奇,上海话‘老虎肉’形容罕见昂贵之物。朋友说‘补五脏’,吃了还不怕鬼,但那个腥骚味恕我直言就像直接吃小便处的肉肉,香料放再多也盖不住。看看周围,大口白酒,大口咀嚼,我也就跟着大嚼。似乎敢吃常人所不敢吃的,就是骚男。结果第二天牙龈浮肿,小便刺痛,虎肉性热,有食之发疽而死者。我也没觉得补了哪里。”无独有偶,作者在蒙古吃狼肉也是如此,“狼肉连蛋白质氨基酸应有的‘鲜’都不具备,而且膻得让人发抖”“吃了狼肉更大的麻烦在后头,后来腰部奇痒,开始以为虫咬的,后来出水泡且灼热刺痛,赶紧就医,医生是朋友,一看,哦,带状疱疹,吃过野味!”由此观之,被吹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的虎肉、狼肉,除了不可口吃了还让人浑身不舒服,甚至会带来毛病。这或许就是野生动物们的一种共有的“特性”吧!
暂且不说包括野生动物在内的任何动物,是生态系统食物链的组成部分,与人类一起组成了一个生命共同体,单就“药膳补身”的名义随意猎杀野生动物而言,这不仅是一种缺乏敬畏的表现,说到底,也是人类的自戕行为。非典疫情、新冠肺炎疫情不就是最好的例证吗?吃,本是人的生存之道。然而,若是到了非将野生动物作为“药膳补身”不可的地步,如此之“吃”,其实便昭示了一种灾难。要说灾难,其实也不可怕,因为灾难总有时日,总会过去。怕只怕它一旦成了大众的行为与性格,倒是真正的可怕至极了。终须承认,吃什么真不是一件个人私事。虽说携带病毒的是野生动物,但真正惹祸的却是贪吃野味的人们。是啊,在人传人的病毒面前,每个人的饮食习惯都会影响周遭的人,甚至整个社会。而今,“虽然出现在中国,但是其发源不一定在中国”的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在世界多国暴发蔓延,便给人类敲响了警钟。
如果说,时至今日,在一次又一次人为的灾难面前,人们已然看清了吃野生动物带来的深重灾祸,并有可能因此而凝聚起全社会更大共识并行动起来,养成更加健康的饮食习惯的话,那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工作,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的时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出公告,发布《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从立法的角度而将“不得以药膳的名义食用或者生产经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写入有关条款,则更利于将人们在侥幸心理作用下易于反复、回潮的动机抑或借口遏制在萌芽状态,从而在法理、文明的综合机制作用下,引导人们深怀敬畏,敬畏生命,效法自然,善待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