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复工 不留死角
区检查组赴杭州湾上虞经开区检查
本报讯 (记者 金伟) 2月9日下午,我区组织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对杭州湾上虞经开区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环保及防疫工作的检查。
检查组先后实地踏看金科双氧水、汉莎洗涤、利星化工、中化蓝天等企业的近期项目和工程复工情况,仔细询问企业相关负责人关于防控预案、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等情况,排查企业是否存在应急救援处置准备不足、重要生产车间设施隐患突出、应急防护用品缺失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检查组要求企业迅速整改落实,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的安全指导服务,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检查组指出,所有企业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关于对企业复工实行严管严控的通知》和疫情防控“十二个一律”措施,在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全区开复工安排,且必须经过上级部门核准后方可复工。尤其对“三返”人员实施“白名单”“受控式”进入,严格把控来自重点疫区的人员进入上虞。除重点疫区外非绍籍人员进入上虞的,必须严格执行14天隔离,以企业自行隔离为主。
检查组强调,各部门必须严格把握企业复工审批“十个一”规定要求,杭州湾综管办切实负起属地责任、从严初审,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驻企督导员到岗到位督查指导,企业审批小组严格审批。对防控隔离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审批。如若发现企业违反规定擅自复工生产,将一律立即停产整顿,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