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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区两会特别报道·要闻

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布2020年
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决定

(2020年1月10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大会通过的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投票表决办法规定,经过代表投票表决,以下10个项目为2020年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城市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儿童青少年“明眸亮睛”工程、城乡道路平安畅通提升工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工程、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农贸市场提星升级行动、低收入农户健康保险全覆盖、深化“智慧安防”小区建设。

  上述投票决定的民生实事项目,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在2020年底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同时书面印发下一次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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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决定
2020-01-11 上虞日报2020-01-1100015 2 2020年01月1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