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迁移公告
为顺利推进长塘镇长塘村松门山公墓二期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项目用地范围内有关坟墓迁移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长塘镇长塘村松门山公墓二期工程红线内的全部坟墓(现场已做好标记)。
二、迁坟补偿标准按上虞区人民政府虞政发[2014]47号文件执行。
三、请迁坟范围内的坟主于公告之日起至12月30日,到坟墓属地村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如逾期不登记的,作无主坟处理,望互相转告。
特此公告。
长塘村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82599325
办理地点:长塘村办公室
长塘镇长塘村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