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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新闻·民生

“有罪不捕”原来事出有因

区人民检察院为法律增添人情味

  本报讯 (记者 杨晓双 通讯员 赵明) 近日,记者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市民丁某某正涉嫌一桩诈骗、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案件。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区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慎重考虑后决定对丁某某有罪不捕。

  缘何有罪不捕?记者了解到,丁某某的父亲因癌症去世,家中只剩下老母和两个孩子,24岁的大儿子即丁某某本人,外出谋生不常回家,小儿子16岁正读职高,一家人全靠母亲在村里做杂活赚钱生活。近日,其母查出癌症,正打算前往杭州市某肿瘤医院进行救治。

  据了解,丁某某涉及的案件以民间借贷的名义,采用“套路贷”与暴力和软暴力催收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违法犯罪。他涉嫌参与其中三次对被害人的非法拘禁和寻衅滋事,参与搜身、谩骂、殴打、恐吓并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

  讯问中,丁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再三恳求:“检察官,我犯了案之后,我母亲的救命款可就没了呀,请你们帮帮我!”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丁某某为给母亲治病,正在某网络爱心平台上筹集医疗费,目前已筹集到5万元。筹款人联系方式留存了丁某某的手机号码,而其进入看守所之后便一直无法得知筹款情况。进一步了解后发现,丁某某被拘留前,母亲一直由其照顾,家中早年间因父亲生病早已花光了所有积蓄,这回其母亲看病的钱虽然靠舅舅们凑了一些,但依然是杯水车薪。目前其母体内癌细胞已经扩散,即使手术成功,病情发展也比较悲观。

  一面是法律的要求,一面是人情的呼唤。最终,承办检察官经慎重考虑后决定对丁某某有罪不捕。承办检察官表示,基于丁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且其认罪认罚态度良好,更是因其特殊的家庭情况,有罪不捕使其能够在母亲的剩余日子里充分尽孝。

  法律,是正义的准绳。在许多人眼中,它是公正而冰冷的,与人情味似乎完全不搭边。但是法律终究不是冷冰冰的机器,法律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法律最终的目的还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以人为本、宽严相济,这才是法律真正的作用,也是区人民检察院一直追求的目标。


上虞日报 新闻·民生 00003 区人民检察院为法律增添人情味 2019-12-10 11405836 2 2019年12月10日 星期二